学院所属各党组织,各学组:
根据《关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1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院党办字[2011]2号),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征集2011年度研究成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研究成果内容
凡未参加过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会评比的原创研究成果(注:已发表的论文也可参评)均可以参加评比。成果不局限于论文,务实、有创意、付诸实施,证明是实效高效的活动策划书、工作计划书、工作方案等都可列入党建政研成果范围(须附有工作的实情分析和研究思路)。
二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12年1月6日
三、研究成果格式
论文标题用小二宋体加粗,正文用四号仿宋体,正文小标题用四号仿宋体加粗,其他一律用四号宋体,行间距为固定值25;论文一般须包括标题、内容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和参考文献。其他研究成果按照通用标准进行。论文字数以3000字至5000字为宜,其他研究成果根据所属类别区别对待。
四、提交方式
研究成果以党组织或学组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党办曹记灿处(通过OA报送电子文档即可)。
五、任务安排
各系报送研究成果不少于3篇,思政部(基础部)报送研究成果不少于6篇,党办、学生处、保卫处、院团委报送研究成果不少于1篇。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研究成果。
六、先进集体评比
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会根据各单位研究成果数量、质量,每年度评出1-2个先进集体奖。具体评选办法为:
1.以二级单位为评奖单位,完成规定数量论文的获基础分60分。每增加一篇论文,获加分为:1/应交论文数×20分,该项加分不超过20分;每缺一篇论文,应减分为:1/应交论文数×60分。
2.院级成果加减分:评为优秀级的课题一项加5分,评为良好级的课题一项加3分,评为合格的课题不加分,课题经整改后通过,扣3分,未获通过扣10分;获得一等奖的研究成果加4分,获得二等奖的研究成果加3分,获得三等奖的研究成果加2分。该项加分与第三项一起累计不超过20分。
3.被推荐参加国家、省市各研究会评审并获奖的且属于当年度提交的论文的可给予加分,其中,教育部(或同级别)党建、思政研究会论文(研究成果)一等奖加10分,二等奖加8分,三等奖加6分,优秀奖加4分;省教育厅(或同级别)党建、思政研究会论文(研究成果)一等奖加9分,二等奖加7分,三等奖加5分,优秀奖加3分;韶关市党建、思政研究会论文(研究成果)一等奖加8分,二等奖加6分,三等奖加4分,优秀奖加2分;韶钢党建、思政研究会论文(研究成果)一等奖加5分,二等奖加4分,三等奖加3分,优秀奖加2分。该项加分与第二项一起累计不超过20分。
4.各单位将加分项目原始证书、电子照片和复印件于2012年3月2日前交至党办。
特此通知
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(代)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